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

注音符號一改再改

最近除了修辭學的熱門話題外,現在又出現了注音符號莫衷一是的現象。筆者目前指導學生字音字形,就常遇到類似的情形。以「『漆』黑」為例,97年9月初版課本出現的注音是ㄑㄧ,但同樣97年9月初版的新編字音字形教材,以及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編纂的網站,均顯示為ㄑㄩˋ; 如此摸不著頭緒的問題,不勝枚舉。
我想表達的是,語言的目的就在於書寫與溝通,又以溝通為首要目的。我們在二十年前所接受的注音符號教育,一路到師範時代的國音及說話,一直深記在我們的腦裡,我們也把這些記憶中的注音,教給孩子,卻發現許多注音早己「走入歷史」; 更令自己感到愚昧的是,「瘋子不知道自己是瘋子,而我們不知道自己唸的、教的是錯音的」一樣,因為大家口耳相傳,誰也不敢說自己是權威,自己才是唸最標準音的老師。問題來了,我們遇到課本沒有標注音,要請學生查字典時,又發現不同的版本會出現不同的注音,這時,只好以教育部的網站公告為主,問題是教育部採用的是民國八十八年版的,但學生的字典是94年新版的,這下又難為了,我去問「堪稱」對語音有研究的老師,他說語音常被「積非成是」,他自己也搞不定; 另一個老師說,教育部網站很不可靠,因為從成語三隻小豬事件披露之後,他就說:「盡信教育部,不如沒教育部」。所以,有一次學年討論試卷的問題時,就提議:「少出有爭議的『注音符號』」,可笑的是,審訂通過的教科書,怎麼可以「有爭議」呢?更何況是發行全台,做為依據的課本!
又一次,筆者參加國語演說比賽,題目是「…教師的『角』色」; 啊哈!正當我胸有成竹地唸「ㄐㄩㄝˊ」之後,不料評審講評時竟說:「演說的對象是在場的聽眾,是一個公開的場合,所以我們要選擇大家聽懂的音,也就是說,應該唸「ㄐㄧㄠˇ」色。問題又來了,「牛仔(ㄗˇ)褲」對賣服飾的人來說,會不會覺得奇怪?「蛤蜊(ㄍㄜˊ ㄌㄧˊ)湯」對小吃攤而言,聽得懂嗎?「擲骰(ㄊㄡˊ)子」又易懂嗎?
回到語言的本質,既然是滿足平民百性的「溝通」與「聽懂」,為何要一改二改三再改呢?然後變成一種既拗口又累贅,一種「讀書人才懂」的溝通現象,究竟是孰令致之,何至於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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