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

華語教師應該具備多項能力

華語教師應該具備多項能力
語文教育問題近日在台灣掀起極大風波。繼學測火星文、基測加考作文、部長與教授的文學之爭、全國語文競賽廢除之後,華語文師資的供需與培訓亦成為語文教育的另一話題; 筆者想談華語師資的養成對華語文的影響。
華語是僅次於英語的第二大語文,也是歷史最悠久、最具表現力的語言之一;近來有關華語文的系所也紛紛成立。由於流浪教師逐年增加,華語文師資的拓展更給予流浪教師一個機會,也讓對語文有興趣的教師,多了一個研究的方向; 筆者認為教師除了應該具備本身的教師專業能力外,更應該通過他國的語文檢定方式,取得該國的語文證書; 而且對於他國的教育、文學、風俗等都要有基本的認識; 以適應華語教師到當地的溝通及生活能力。
修完華語師資培語課程的教師,應該在海內及海外實習,以從事華文教育工作,支援僑居地推展華文教育,並從中比較兩者的差異,來開發銜接教材,以適應兩地民眾在學期間,若因工作、公務需要得離開本國時,可以免受語言教材缺乏之苦; 教師亦可繼續深造,進入產業界研發華文教材,開發網路課程; 也能夠投身於採訪、出版、廣播等傳播工作或到華語相關機構任教。
教師除了對於華語文的教材教法、漢學、拼音等專業課程熟悉之外,對於中華文化(詩詞、文學、繪畫、歷史文物)及地方風情亦有相當的瞭解,以發揚光大。以書法為例,除了華語的簡體字之外,書法更能將中華文化的繁體字表現得唯妙唯肖。而其他像音樂、舞蹈、傳統習俗亦是認識中華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所以,當一位稱職的華語教師,應該同時具備多種專業能力才行,且對於中文語法、會話、寫作,甚至廣東話、他國語言、戶外導覽都得具備相當的水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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